這次去廈門出差,對翁家之祖籍有更深入之了解,詔安是一個縣約等同於嘉義縣,祖籍正確的地點為福建省漳州市詔安縣四都鎮鹽倉村,該村95%以上都姓翁,有一個翁家祠堂,匾額上寫著"翁家家廟"
詔安80%閩南人,說閩南話,20%客家人說客家話,我們祖先屬於閩南人,陳水扁其則屬於客家人。所以去詔安閩南話可通行無阻
鹽倉之族譜,據村長之大哥(現任衛生所 醫生 61歲)表示,族譜當年賣至台灣,因此現無族譜,其亦很希望我們能提供族譜。

翁杉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這篇文章受密碼保護,請輸入密碼後查看內容。

翁杉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翁裕字雲寬號貞惠,福建詔安縣鹽倉人也,後遷居龍溪縣,父應瑞字明微太學生,母為萱階之鄭孺人。弟雲高。
應瑞生儒素,幼而好學,事親孝,事兄恭與朋友信人均譽之謂閒士也。應瑞於康熙50年1711年時歲二十左右。逐隻身渡海來台。寄籍諸羅山之葉仔林地方。
 裕生於康熙末葉1720年左右,翁裕十七、八歲便於鹽水港人劉氏結褵。繼而續娶蔡、許、羅氏為妻。故翁裕妻室有五,子女有十。嘉慶12年1807年時翁裕住在今古坑鄉大湖口附近內館埔之大租錧,斯時之翁裕,已逾古稀之年矣。

翁杉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  詔安派在台何竹仔腳莊翁氏先祖,何時由民雄(東興村)葉仔
林遷入,因葉仔林翁氏祖譜遍尋不著,至今不可考。據日政
時期戶政證實五世祖漏知公(媽挑)於咸豐元年1863年與打

翁杉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



  古今天下,家各有譜,皆欲追本源,而序昭穆,寓尊祖敦親之意。故家無論大小貴賤,而譜均不可缺之,大宗始祖,宋七賢待舉公後第七世,遭鼎革軍興,播遷莫考。至第八世,即寬小宗第一世祖。從此數代單丁,及先嚴同懷者三,寬同堂者四,猶子者一。式微至此殊堪皓嘆。然亦何敢任前乘之隊散,不進盡所之,而登誌之。

十七裔孫   翁雲 寬謹序

翁杉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http://www.dyps.cyc.edu.tw/school_history_2003/page6.html

翁杉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

  • Dec 24 Fri 2010 01:12
  • 失落

參考資料:
1. 失落:(載於忠成手札92/11/13)
今天和社區的發展協會理事長去社區踏查,訪談社區的耆老,言談中他們對社區的傳統文化遺失闕漏,多所遺憾;言談中也吐露出對教育的期待。
        石頭厝也可以稱為「翁家莊」,早在清朝時期,翁裕公就曾協助朝廷平定地方的戰亂,功於朝廷,深受地方的愛戴,而石頭厝也得到裕民村的雅號。但我還是喜歡石頭厝的稱號,古樸帶點固執的風味。說到固執就不得不提提今天訪談的幾位長者(注意:我不用耆老來稱呼他們,或許就我的訪談中我覺察到是他們的年歲,無法讓我拱手佩服稱是),首先:我來到翁大有博士的故居(如果你不認識大有博士,請你到大有風華瞧一瞧,他是位值得認識與介紹的傳奇人物),故居是座三合院式的大宅院,圍籬外還可以瞧見磨米的石磨與打水的古井;圍籬內樹木扶疏,傍晚微風習習襯著灑下的餘暉,整座宅院顯得格外莊重與寧靜。
理事長與其兄長是大有博士的姪子輩,目前故居是由理事長的兄長居住與管理,而其正為無法提出一些「古物」,頻頻向我們抱歉!

翁杉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這篇文章受密碼保護,請輸入密碼後查看內容。

翁杉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  • Dec 23 Thu 2010 20:33
  • 翁姓


 
 

翁杉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

六桂堂史
分類:未分類資料夾
2010/12/22 20:22

翁杉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
 好康!水族箱免費送
魚友水族板橋店 感謝各位魚友們多日來的搶購而一空
今日正式宣告結束營業
謝謝大家!感恩!
本店最後剩下的只有展示用水族箱三尺缸90※45※45公分共33個底部附有6分排水管
如有需要用得到魚友 可以自行開車到板橋市松柏街8號取回 0222568110 送完為止
本店位於近江子翠捷運系站4號出口 有意出租  適合各行各業 意者可恰 ㄚ杉哥

翁杉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
請看名師是如何對學生演講,值得我們反思
台灣缺少如此感人的演講,去教導我們的年輕人:
【如何看待父母的心情,如何善盡子女的責任。】
我們的學校及電視台,沒做到好的教育責任
所以,才會有那麼多傷害父母的事
太精采的演講 !  請準備手帕 !  
http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YdJk8shbUg4
http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GdgGUNNXuVw

 
 
 
 

翁杉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1 2 3
Blog Stats
⚠️

成人內容提醒

本部落格內容僅限年滿十八歲者瀏覽。
若您未滿十八歲,請立即離開。

已滿十八歲者,亦請勿將內容提供給未成年人士。